Friday, April 17, 2009

義工初體驗之二


星期三,是本週的第二堂課,這次分配到我這組的組員多了來自不丹的L。L看起來比較像是印度人,不像在電視上或雜誌裡看到的不丹人﹝跟蒙古人種長的比較像﹞。當她自我介紹來自不丹的時候,我心理立刻反射出一個疑問:「不丹」不是之前那個國民自我評比滿意度跟丹麥人不相上下,為「傳說中」最快樂的國家之一嗎?為什麼會有難民需要政治庇護?

回到家,我跟阿德提到這件事,阿德也覺得很奇怪,我當時自己給的解釋是:她可能是不丹境內的少數民族﹝印度跟尼泊爾就在隔壁﹞,受到壓迫,只好先到尼泊爾境內的難民營,再轉到美國來。後來上網一查,挖哩,原來不丹出產非常多的難民﹝以人口比例來說﹞,這些人大多是尼泊爾裔的不丹人﹝Lhotshampa﹞,於19世紀時由尼泊爾逐漸往不丹南部定居。在1980年代後,由於不丹政府頒布了一連串歧視的法令﹝學校禁止尼泊爾語當教材等等﹞,導致這群人逐漸往印度和尼泊爾的難民營移動。事實上在1980年代前,尼泊爾裔的不丹人並不是所謂的「少數民族」,而是佔不丹總人口數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左右。想要知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這個網頁:http://www.bhutaneserefugees.com/

提外話:這裡說到的歧視政策,其中一項是禁止尼泊爾語為學校教材。在這種情況下就會被稱為歧視,大部分的人可能也會譴責這種舉動。如果故事發生在美國就很難說,例如前陣子被炒的很熱的新聞:在田納西州的首府Nashville,有市民代表要發起公投,題目是:設定英文為唯一的官方語言。來過美國的人一定會發現,很多標示和語音服務都會提供西班牙文,有些公家單位甚至提供超過20種語言的電話真人翻譯。這個新聞一出來的時候,大家一片嘩然,正反兩方就政治、經濟和實用性作各種討論,就是沒有聽到有人說這是歧視的一種。這種議題在美國有時候還更 「可以做,不可以說」,因為實在太敏感。


照片:想到不丹,還會想到劉嘉玲跟偉仔就是在那結婚的哩!偉仔真可愛,雖然比本人矮一點。

2 Comments:

At 7:19 AM , Blogger Jill 唧兒 said...

最後那個關於梁朝偉的結論真.... XD
我在這到還沒遇過不丹人
有些巴基斯坦和伊拉克來的

 
At 7:32 PM , Blogger ATOLF said...

哈哈哈,有點跳tone的感覺哩‧‧‧
那天還碰到一個阿富汗來的女士,老實說,我下一句話還真不知道要接什麼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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